优化采购力量结构 提高采购保障效益
军队委托地方代理机构采购试点稳步推开
解放军报讯(苏星、记者郭晨)近日,军委后勤保障部印发《关于组织开展军队委托地方代理机构采购试点的通知》,组织在空军、联勤保障部队、军委机关事务管理总局、武警部队等单位采购部门开展军队委托地方代理机构采购试点。军委后勤保障部采购管理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,此举将实现引入地方优质采购力量协助军队组织采购活动,补强军队采购力量,进一步提高采购质量和效益。
试点明确,利用一年时间,分筹划部署、组织实施、完善推广三个阶段推进,按照“积极稳妥、充分竞争、规范运行、安全保密”的原则,对非涉密采购项目委托地方代理机构实施采购,探索代理机构的入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,严把入口关、使用关、考核关和淘汰关,通过试点发现问题、总结经验、研究对策、完善办法,为全面推开军队委托地方代理机构采购打牢基础。
试点包括三个方面内容:
代理机构入围上,试点单位采购管理部门指导采购服务站,根据委托需求,招标确定一定数量入围代理机构及代理服务费标准,签订服务框架协议;组织入围代理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,学习军队采购法规和工作程序,经考核合格的人员方可承接军队采购业务。
代理机构使用上,采购单位提报采购需求时提出委托要求,对项目进行脱密处理;采购服务站根据项目情况,从入围名单中自行选择或随机抽取代理机构,签订委托代理协议;代理机构拟制采购文件和合同建议方案草案,在采购服务站办理入场登记,在采购服务站的指导和监督下,按照军队采购有关规定、依托军队采购平台、在指定的场所组织实施采购活动。
代理机构管理上,采购单位和采购服务站对代理机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;采购管理部门对代理机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和考评,出现违规问题进行相应处罚。
军委后勤保障部要求,有关试点单位要高度重视、加强领导、严密组织,科学制定实施方案,建立专项工作机制,细化任务分工和时间节点。委托单位要落实采购主体责任,强化对委托项目和代理机构的管理监督,加强采购文件、合同草案审核和评审现场管理,对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负主责。各单位采购管理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管检查,对试点全程指导管控、跟踪问效。
作者 | 苏星、解放军报记者郭晨
来源 | 学习军团(ID:xuexijuntuan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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